2018年,在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全社会用电量突破6000亿千瓦时大关的,是山东和江苏,分别为6083.88亿千瓦时、6003亿千瓦时;紧随其后的是浙江、河南、四川;北京、上海、重庆三个直辖市均跨过千亿大关,分别为1142.38亿千瓦时、1566.67亿千瓦时、1114亿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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