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商务网
正在更新
行业看点
您现在的位置: > 中华商务网> 化工产业> 磷化工> 政策法规

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价的通知

2013-2-20 15:49:51来源:铁道部网站作者:
投稿打印收藏
分享到:
  • 导读:
  • 为促进铁路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2013年2月17日下发《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61号),决定自2013年2月20日起,调整铁路货运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关键字:
  • 铁路货物运价

为促进铁路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2013年2月17日下发《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61号),决定自2013年2月20日起,调整铁路货运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全路实行统一运价的营业线货物运价进行调整,货物平均运价水平每吨公里提高1.5分。调整后的“铁路货物运价率表”见附件。
  二、胶新线、临沂北线、西合线、南阳西线、小厉线、赣龙线、渝怀线、遂渝线货物运价按国铁统一运价执行。
  三、大秦、丰沙大、京原、京秦四线煤炭现行运价不变。
  四、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昆铁路货物临管运价的批复》(发改价格〔2006〕323号)的规定,南昆线、威红线执行的货物特殊运价相应调整如下:整车货物每吨公里0.1421元,自轮运转货物每轴公里0.4263元;零担货物每10千克公里为0.001421元;集装箱货物每箱公里运价率分别为:20英尺箱3.5525元,40英尺箱4.8314元,空自备箱按重箱费率的40%计算。
  五、按铁道部《关于明确农用化肥铁路运价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铁运函〔2004〕364号)第二条“各类线路化肥运价”执行的化肥运价率每吨公里由 “0.0826元”调整为“0.0976元”;其他国铁营业线和国铁控股合资铁路化肥运价,现执行每吨公里0.0826元的,调整为0.0976元。
  六、各级货运、信息部门要按规定做好货票系统制票软件的测试和更新工作。
  七、各车站要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和对外解释工作。
  铁运电〔2013〕21号
  铁道部
  二○一三年二月十九日

  

 

(关键字:铁路货物运价)

(责任编辑:01056)
每日聚焦
企业风采
最新供应
最新求购
【免责声明】
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化工产业频道: 化工 | 化肥 | 磷化工 | 煤化工 | 塑胶
中商数据-研究报告-供求商机-中商会议-中商VIP服务-中文国际-English | 钢铁产业-化工产业-有色产业-能源产业-冶金原料-农林建材-装备制造
战略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媒体报道 | 客户服务 | 诚聘英才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1 Chinaccm.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中华商务网版权所有 请勿转载
本站所载信息及数据仅供参考 据此操作 风险自负 京ICP证030535号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盛世龙源12号楼 邮编:100022
客服热线:010-51667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