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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电器:2018年半年度拟每10股派6元

2019-2-19 13:05:48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 导读:
  • 格力电器2月18日晚间发布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1月16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公司按总股本60.16亿股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约36.0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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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电器2月18日晚间发布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1月16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公司按总股本60.16亿股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约36.09亿元。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4元。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2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2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2月25日。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公告显示,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2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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