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监局日前发出《关于公布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名单(第六批)的通知》,4处煤矿增为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
第六批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有 4 处,分别为:山西灵石华苑煤业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永煤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马泰壕煤矿、鄂尔多斯市转龙湾煤炭有限公司转龙湾煤矿,新疆伊犁犁能煤炭有限公司皮里青露天煤矿。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4处煤矿在标准化等级有效期内享受以下激励政策。一是在全国性或区域性调整、实施减量化生产措施时,原则上不纳入减量化生产煤矿范围。二是在地方政府因其他煤矿发生事故采取区域政策性停产措施时,原则上不纳入停产范围。三是生产能力核增时,产能置换比例不小于核增产能的 100%,通过改扩建、技术改造增加优质产能超过120万吨/年以上的,所需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比例可提高为200%。四是大型煤矿核增生产能力时,核定后的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少于20年。五是停产后复产验收时,优先进行复产验收。六是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七是银行保险、证券、担保等主管部门作为对煤矿企业信用评级重要参考依据。八是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适当减少检查频次 。九是纳入2019年至2022年煤矿安全改造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已公布确定的第一批至第五批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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