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陕西榆林神木公安局依法对神木市百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张某某和神木市百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李家沟煤矿矿长胡某某、安全矿长王某某、生产矿长牟某某、总工程师屠某某、掘进队队长张某某6人刑事拘留,并冻结企业银行账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
1月12日,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百吉矿业公司李家沟煤矿发生一起重大事故,造成21人死亡。经初步了解,该矿为民营企业,低瓦斯矿井,生产能力90万吨/年,事故工作面采用非正规采煤法开采。具体原因待进一步调查认定。
事发后,应急管理部立即部署救援工作,协调当地政府和救援力量全力以赴抢救被困人员。同时,应急管理部派出由副部长、国家煤监局局长黄玉治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当地开展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国家煤矿安监局要求,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禁层层转包,严禁采用非正规采煤工艺,严格执行矿领导现场带班、入井检身、一炮三检、放炮警戒撤人等制度,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排查隐患,杜绝违规违章作业。各地要结合春节期间煤矿生产特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督促煤矿企业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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