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商务网
正在更新
钢铁指数

河北省:矿山项目建设要明确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2018-9-19 8:24:01来源:网络作者:
  • 导读:
  • 省环保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矿山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意见的通知》提出,矿山项目建设要明确施工期、运行期、闭矿期的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对受矿山开采影响的居民住宅、地面重要基础设施等环境保护目标,要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
  • 关键字:
  • 河北 矿山项目

省环保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矿山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意见的通知》提出,矿山项目建设要明确施工期、运行期、闭矿期的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对受矿山开采影响的居民住宅、地面重要基础设施等环境保护目标,要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

坚持问题导向和生态优先原则,对矿山项目涉及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拖不验、生态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不落实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惩重罚,切实加强矿山环境保护,提升矿山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水平。

严格环评管理,矿山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文件未经批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在重点流域、区域、京津冀生态涵养区,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矿山项目,一律依法责令停止建设,责令恢复原状;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未落实的,不得受理审批其环评文件。

矿山整合、改扩建项目对历史形成或现有工程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要明确治理恢复责任主体,按要求进行治理。未完成生态恢复治理任务的矿山开发项目,不得批准其新、扩、改建环评文件。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矿山建设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竣工环保验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对环境影响较大的矿山项目,运行3至5年应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对地方审批矿山开发项目进行“三同时”全面清理,重点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拖不验、生态环境破坏严重、超标排放、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实施分类清理整顿。对未依法履行环评审批,且处于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区等法律法规禁止建设区域的违规矿山项目,依法责令关闭。对依法关闭矿山,矿山企业作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责任主体,必须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任务。

(关键字:河北 矿山项目)

(责任编辑:01124)
【免责声明】
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钢铁产业频道: 管带材 | 硅钢 | 板材 | 建筑钢材 | 涂镀 | 不锈钢 | 中文国际
Copyright @ 2011 Chinaccm.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中华商务网版权所有 请勿转载
本站所载信息及数据仅供参考 据此操作 风险自负 京ICP证030535号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古典家具街1616甲 邮编:100022
客服热线:4009008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