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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开征石油炼化消费税 刺激炼厂出手囤货

2012-11-26 9:56:58来源:国际石油网作者:刘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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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导读:
  • 近日,国税总局发布公告,称所有液体石油产品2013年1月1日起均征消费税,新政将MTBE、芳烃、混芳等用于调油和化工原料的产品亦纳入征收范围,无疑使地方炼厂和调和油商成本增加,利润减少,而基本采用调和油的民营加油站生存将更加艰难,从而导致成品油加油站促销力度全面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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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费税 成品油 调和油

近日,国税总局发布公告,称所有液体石油产品2013年1月1日起均征消费税,新政将MTBE、芳烃、混芳等用于调油和化工原料的产品亦纳入征收范围,无疑使地方炼厂和调和油商成本增加,利润减少,而基本采用调和油的民营加油站生存将更加艰难,从而导致成品油加油站促销力度全面降低,“两桶油”在成品油供应上的“垄断”地位则进一步加强。

市场囤积“调油原料”

石油炼化环节消费税征缴新政引发了“调油原料”市场的短暂火爆。

据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的公告,从2013年1月1日,纳税人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产加工的在常温常压条件下呈液态状(沥青除外)的产品,按规定征收消费税。以石脑油1元/升或是燃料油0.8元/升的税率进行征收。与此同时,产品符合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和燃料油征收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征收消费税;其他产品,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名称、质量标准一致,且按有关产品检验证明进行备案的,不征收消费税。否则,视同石脑油征收消费税。

机构认为, 该消费税的出台,或将刺激2012年底前调和原料提前备货现象,调和原料价格或将借机反弹,但是上行空间有限。比如此前山东地炼油浆多数以沥青名义销售,以此来规避消费税的征收,获取高额利润。而此次政策的出台,将对此类产品形成打压,燃料油和沥青市场都将得到进一步的规范。

而据记者从市场了解,虽然国家明确规定,符合国家标准的沥青产品将不纳入此次征收范围,但对于沥青料的界定,市场看法不一。 多数下游用户厂家认为,沥青料市场被征收消费税是大势所趋,部分厂家已开始大量囤积沥青料。

而因政策将MTBE、芳烃、混芳、C5、C9等用于调油和化工原料的产品亦纳入征收范围,且亦按照1元/升来征收,也引发了进口C5、C9、混合芳烃等“调油原料”市场的火爆一时。

据数据统计,混合芳烃、C9作为调和汽柴油原料一直受到调油商的追捧,2011年中国混合芳烃全年进口量约为190万吨,2012年预计将突破200万吨。以密度0.85的混合芳烃为例,一吨混合芳烃需要缴纳的消费税为1176元,也就是说新政施行之后,仅进口混合芳烃一项将为国家创造23.52亿的消费税。

据天津港口一贸易商透露,在元旦之前等待报关的混合芳烃、C9数量约为20万吨,之所以集中抢在元旦之前“闯关”,与本次税收调整不无关系。该贸易商表示,明年开征消费税之后,预计会在报关这一环节征收消费税,提前报关可免除这一部分的费用,等到元旦之后出货,必然可以“盆满钵满”。但是元旦之后,随着调油市场利润的萎缩,进口商也将面对新的抉择。

“两桶油”垄断地位加强

虽然新政出台引发了“调油原料”市场的短暂火爆,但因此举未来将大幅提高调和油的生产成本,市场预测调油业将大幅萎缩,“两桶油”垄断地位将进一步加强。

目前国内汽柴市场的供应格局呈现为,中石化占据45%的市场,中石油占据34%,中海油占据5%,地炼占据13%,调油商占据3%。

据记者了解,地炼和调油商多集中在山东地区以及河北、河南、江苏等地,而安徽、湖北、湖南、云南等因资源紧缺也有不少调油商。全国范围约有数千家调油商,其中仅地处胜利油田腹地的东营垦利县就有大小100多家汽柴调油商。

近年来,从事调油生意是民营油企重要的生存之道。自2010年起,山东地炼芳构企业遍地开花,液化气深加工提取其中的烯烃成分制混合芳烃和高清洁的液化气用于民用,为芳构企业带来了可观的利润。据中宇资讯统计,目前山东地炼已建成或投建中的异构化企业产能在150万吨/年左右,烷基化产能在50万吨/年以上,丁二烯项目共计产能达50万吨/年以上,而目前已建成的芳构企业产能已达453万吨/年,芳构企业利润逐渐被摊薄。

分析师王慧认为,新政将对MTBE、芳烃、混芳等用于调油和化工原料的产品开征消费税,由于避税空间大幅缩减,地炼企业以及芳构等民营调和原料生产厂家与调和贸易商的利润将逐步缩小,成本将逐步增加。

而调和油增加的成本无疑将被转嫁至加油站。目前成品油市场上,民营油站大多使用调和油,主要是因为调和油的批发价远低于两大石油公司的油品价格。“大约能相差500元-1500元/吨。”河北一加油站负责人李先生告诉记者。

截至11月23日收盘,国内20个省的主要城市中石油和中石化销售公司国Ⅲ93#汽油批发均价在9546元/吨,山东地炼市场国Ⅲ93#汽油均价在8453元/吨,较当地中石油和中石化最高零售限价低1400元/吨。

分析师陈晴认为,此次新政对地炼而言,一方面其生产成本将大幅上升,另一方面,其产品价格的提高也将降低调油商的接盘力度。在产品面临滞销的情况下,预计炼厂将调整炼油结构,或压缩低利润副产品的产出,或增加调油销售板块,或增加精炼、深加工的产品。陈晴同时指出, 由于目前不少加油站出售的油品是由此前并不征税的芳烃油品调配而来,销售时打折幅度较大。新政之后税收的增加导致利润变薄,今后部分加油站的打折促销幅度将会大大缩水。今后国内成品油市场上,两大石油公司的垄断地位将更加牢固。

(关键字:消费税 成品油 调和油)

(责任编辑:01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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