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商务网
正在更新
行业看点
您现在的位置: > 中华商务网> 化工产业> 化工> 推荐资讯

工信部将5330家企业实施节能监察化企超800家

2018-4-23 8:53:20来源:广州市环保局作者:
  • 导读:
  • 4月20日,工信部印发关于下达2018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的函。
  • 关键字:
  • 化工 化企

4月20日,工信部印发关于下达2018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的函。根据通知:2018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总量为5330家。

2018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总量为5330家,其中2017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214家,石化、化工、造纸等行业实施行业全覆盖的重点用能企业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2692家,钢铁企业能耗限额达标及阶梯电价执行情况专项监察185家,水泥企业能耗限额达标及阶梯电价执行情况专项监察1113家,电解铝企业能耗限额达标及阶梯电价执行情况专项监察52家,电机、变压器、水泵、风机、空压器等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提升专项监察1074家。

工作要求

(一)石化、化工、造纸等行业重点用能企业能耗限额的专项监察。请各地按照相应行业能耗专项监察工作手册(电子版可到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下载),认真组织开展现场监察工作,填报有关表格。

(二)钢铁、水泥、电解铝能耗标准和阶梯电价执行情况专项监察。请各地按照《钢铁企业能耗专项监察工作手册》、《水泥企业能耗专项监察工作手册》(电子版可到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下载),认真组织开展现场监察工作,填报有关表格。

(三)电机、变压器、水泵、风机、空压机等主要用能产品设备生产企业专项监察。请各地参照相应产品设备的专项监察现场核查表(电子版可到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下载),认真组织开展现场监察工作,填报有关表格。

(四)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县级节能监察机构的指导,分层次、多渠道开展节能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按照专项监察工作手册及要求开展工作。

(五)各地要及时汇总工作情况,完成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可到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下载),按照《2018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工信部节函〔2018〕73号)的时间进度要求将工作总结报告(包括工作总结、实际监察企业名单、监察结果、有关汇总表格,书面及电子版,一式两份)报送我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六)各地要按照《工业节能监察体制机制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16〕228号),严格管好用好资金,根据当地节能监察工作特点,科学合理的安排各项支出。原则上用于现场监察的差旅费应占支出总额的45%以上,会议费、培训费应占支出总额的25%以内,外聘专家咨询费、检测、测试费、材料费应占支出总额的25%以内,其他费用应控制在支出总额的5%以内。

关于资金补助说明

请各省按照专项节能监察任务先行开展2018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工作。工作补助经费待与各省确认后,将正式以部函下达。

(关键字:化工 化企)

(责任编辑:00839)
推荐资讯
每日聚焦
【免责声明】
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化工产业频道: 化工 | 化肥 | 磷化工 | 煤化工 | 塑胶
Copyright @ 2011 Chinaccm.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中华商务网版权所有 请勿转载
本站所载信息及数据仅供参考 据此操作 风险自负 京ICP证030535号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东区B区8-1 邮编:100022
客服热线:4009008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