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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废铅蓄及锂电池进行强制回收的提案》答复

2016-10-26 8:51:14来源:工信部作者:
  • 导读:
  • 2012年,我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印发了《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和《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从项目建设条件和企业布局、生产规模、质量和工艺装备、能源与原材料消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对企业提出规范要求。
  • 关键字:
  • 铅蓄电池

《关于对废铅蓄及锂电池进行强制回收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结合我部职责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规范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规范发展。2012年,我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印发了《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和《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从项目建设条件和企业布局、生产规模、质量和工艺装备、能源与原材料消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对企业提出规范要求。截至目前,已发布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39家铅酸蓄电池企业和2家再生铅企业名单。2013年3月,我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规范发展的意见》,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建立规范有序的回收利用体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同年8月,我部印发了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任务分工方案及协调工作小组名单,协调各部门按照部门职责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目前,我部正在按照分工方案积极推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结构升级,支持和引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和高风险污染物削减。

(二)推动汽车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锂离子电池)综合利用产业发展。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车用锂离子电池等动力蓄电池行业迅猛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预计2020年废旧动力蓄电池可达20万吨。在推动锂电池回收利用方面,我部组织开展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行业管理政策研究,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制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及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推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2015年,我们会同发展改革委共同编制印发了《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积极引导动力蓄电池有序回收利用。推动全国汽车标委起草完成《车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 拆解规范》、《车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 余能检测》国家推荐性标准。电池拆卸、包装运输、梯级利用和材料回收等四项标准已列入标准制定计划。

二、下一步拟开展的工作

(一)继续严格行业准入。我们将根据行业准入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以及相关政策变化情况,加快修订《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认真执行《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严格行业准入,引导企业技术工艺不断优化升级、促进企业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加快制定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制度标准。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明确产业链各相关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二是加快相关标准体系建设,按照急用先行原则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标准的制定工作。三是推动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级利用产品标识认定制度,提高梯级利用产品的安全性和辨识性。四是组织开展试点示范,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方案》,推动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建立普适性强、经济性好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模式。五是推动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汽车制造、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建立或委托第三方建立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络,利用逆向物流开展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建立并实施动力蓄电池产品编码溯源制度和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系统。

感谢您对污染防治工作的关注,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

(关键字:铅蓄电池)

(责任编辑: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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